为配合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突破年行动,浦头镇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江都区户籍,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纪律意识强,不擅自行动,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1、报名地点:浦头镇苏购超市对面为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2、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
3、所需证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证件照1张。
4、咨询电话:0514-86422861
1、根据报名者自身情况,经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合格后择优录用。
2、工作地点及内容
根据浦头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到相关村、社区,配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相关村、社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工资不低于江都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期间办理意外险(自行缴纳)。
4、合同期限
协议用工时间:1-6个月,具体由村、社区与录用人员另行商订。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公告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