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在灭火、抢险救援突发事故现场的处置能力,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拟定15名,战斗员拟定29名,接警员拟定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录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青年男性;
(二)招录名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8名(其中驾驶员15名,消防员29名,接警员4名),具体工作地点为涟水县。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驾驶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接警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表》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接警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打字速度不少于60字/分钟、具有良好的普通话水平;
(四)除接警员岗位外,其余岗位限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并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必须持有B2照以上驾驶证;
(六)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2.退役士兵和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有视频拍摄剪辑经验或文字编辑能力较强的;
5.有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证的。
(八)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一)工资待遇
(二)休息时间
(三)食宿标准
四、招录程序
(一)体能测试
(二)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四)体检
(五)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涟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3.联系电话:
4.报名材料:
(1)《2023年涟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1份);
(2)《2023年涟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资格审查表》(1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4)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和复印件;
(5)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材料;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7)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签订劳动合同及岗前培训
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后,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培训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涟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后由涟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应聘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特长及岗位实际需求,由涟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涟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有权依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