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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经开区编外和企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开招录22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7-15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经开区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8名和企业身份工作人员4名,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无锡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度编外和企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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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年龄、学历及其他条件参照《无锡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度编外和企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岗位表》(附件1)。

3.报考者应为本市常住人口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具有稳定合法住所的人员。

4.本次岗位不得兼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不良行为对社会造成影响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具有其他不适合招录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周二)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识别文末二维码快速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10-85630900,朱女士177154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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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证书以图片或文件格式上传。

(2)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4)党员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

4.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最低比例,经有关部门会商,核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核方式内容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区域知识、专业知识等。公共知识和区域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区域的了解程度和相关职业道德修养等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2.第二阶段: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对相关工作的了解程度和综合能力。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思考并现场论述。由面试考官现场评分。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3.总成绩

二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折算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加上加分成绩后(加分项详见附件1),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确定拟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入围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全部进入拟入围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自行前往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⑤其他情况。

四、待遇岗位与管理

新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安排,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类人员薪资待遇。

五、信息发布网址

相关公告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 “瑞星人力资源”查询。

本公告内容由无锡市瑞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10-80580191。

七、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应聘人员上交的报名材料仅限于无锡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度编外和企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审核报名资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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