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宝应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面向社会招录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不限户籍,主要担负宝应县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防火宣传等任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说明
(一)招录人数:政府专职消防员24名(限男性)。
(二)招录岗位:灭火战斗员岗位16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6名、通信员岗位2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各岗位共同条件
1、政治条件:忠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服从管理,乐于奉献,热爱消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对象范围:限男性,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持有B2照及以上驾驶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体、心理健康,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及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有精神病史、遗传、传染性、慢性疾病、纹身、吸毒史、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不予录用。
(二)各岗位基本条件
1、灭火战斗员岗位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94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之间的),持有无人机驾驶、潜水、田径等相关证书的专业特长人员,符合招录条件的优先招录;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车辆维修专业特长人员符合招录条件的优先招录;
3、通信员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及计算机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本人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或直系亲属、 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个人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个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规违纪被前单位开除辞退的;
5、本人有被开除、辞退记录的,或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1年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休息时间:采取轮班执勤模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轮休8天;
2、免费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
3、每年免费组织一次体检;
4、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设立奖励、技术培训、入党等待遇;
5、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护理假等假期;
6、工作地点:宝应全县范围内。
(二)工资薪金
实习期两个月,工资4800元/月(扣除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实发工资)。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合同后,每月到账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和绩效6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工资薪金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增档,同时未来将按增资计划予以调整。(解释权归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报名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并按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一)报名地点
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宝应县泰山东路8号)
(二)报名起止时间
2024年7月5日9时起--7月25日17时止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2、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3、三个月内的征信报告材料;
4、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大专及以上人员提供)复印件2份;
5、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或部队退伍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机动车驾驶证(持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7、相关特长等级或资质证书(有相关特长的人员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
8、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9、以上复印件确保清晰,信息准确,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回;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13655274691
五、考试安排
应聘考核项目包括: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