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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录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0   作者:  来源:

  因工作需要,无锡经济开发区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7名,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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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 年龄、学历及其他条件参照《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岗位表》(附件1)。

  3. 报考者应为本市常住人口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具有稳定合法住所的人员。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不良行为对社会造成影响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具有其他不适合招录岗位工作情形的。

  3.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周三)—2023年5月4日(周四)下午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网址:https://www.wjx.top/vm/PRbFDSR.aspx#,也可识别文末二维码快速报名。(咨询电话:0510-85630900/陈女士18151521096)

  3、报名材料:

  (1)《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录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电子版填写贴上1寸彩色免冠照片并上传。

  (2)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证书以图片上传。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后交验。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以图片或文件形式上传。

  4、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最低比例,经有关部门会商,核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核方式内容

  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文稿写作。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2、第二阶段: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对相关工作的了解程度和综合能力。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思考并现场论述。由面试考场现场评分。

  3、总成绩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测算成绩,得出总成绩并公布,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数1:1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名单;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自行前往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⑤其他情况。

  4. 信息发布网址

  1. 相关公告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 “瑞星人力资源”查询。

  2. 本公告内容由无锡市瑞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10-80580191。

  6.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上交的报名材料仅限于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审核报名资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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