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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招聘经济普查人员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6-25   作者:  来源: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录岗位及人数:经济发展局经济普查工作人员1名

    2、岗位职责:围绕开发区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3、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与工作岗位适应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岗位调整。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40周岁(1983年6月24日后至1998年6月24日前出生),具有一定的财务上岗经验。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6月2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5)专业限制:财务财会类。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可通过常州人才网(https://www.czrc.com.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核均通过网络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网址(谷歌浏览器):https://zk.czrc.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25日9:30—6月29日16:00。

    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大学以来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

   (4)其他佐证材料。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25日9:30—6月30日17:00。

    特别提醒:“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均须上传,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3、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及照片审核均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综合知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综合知识测试

   (1)综合知识测试采用上机测试的方式(不指定参考用书);

   (2)综合知识测试时间:2023年7月1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

    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请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面试,联系不到本人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

   (1)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2023年7月3日—7月5日(9:30至16:30)到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5号天宁经济开发区1号楼6楼组织人事局提交审核材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1张,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环节;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若考生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 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四)政审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由天宁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行政审考察。若考生政审考察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由天宁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8个月,参照天宁区社会化用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人员用工成本5.2万元/年(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

    3、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金和公积金,标准按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9-81182601。

    本公告由天宁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118869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