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平台服务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8名、民政协理员3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6日至2005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基层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嫌疑,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或因重大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负责人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美好新街”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新街镇党群工作局(新街镇人民政府三楼)。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出具相关居住证明;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泰兴市新街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考试 考试方案(包括考试方式、考试内容、总分计算办法等相关事项)根据报名人数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发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试前发布的考试方案确定体检人选。对因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相关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者即为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依法解除。 对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本公告相关规定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被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新委发〔2021〕52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
泰兴市新街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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