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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扬州对外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工启事
发布日期:2022-12-6   作者:  来源:

因我公司合作单位扬州广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业务需要,现委托我公司开展辅助工(驾驶员)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所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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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 线上简历投递时间:2021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2. 报名邮箱:

3. 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3,请在下载后上传至上述邮箱。

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评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

(二)职业行为风险测评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线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评。

(三)综合考评

1.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与实操考评的方式。

(1)笔试。考察基本文化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考察企业文化认知、综合素质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个人职业发展方向等开放式题目。

(3)实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车辆驾驶技术。

2. 笔试、面试与实操时间:初定2021年12月13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录用与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体检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与扬州对外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各项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办理报到入职事宜。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参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试用期内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后,薪资按用工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提供工作餐、体检、劳保、节日福利等。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对外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组。

招聘咨询:  毛女士

电话:0514-87954709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应聘承诺书及应聘人员佐证材料复印件清单.doc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