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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苏州海关缉私分局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人
发布日期:2026-4-10   作者:东泰教育  来源:苏州人才网

苏州海关缉私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缉私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机关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海关缉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用工方式为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方式。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9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加班、出差、夜班等高强度工作需求。

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伍或复员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就职于辅警队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

6.曾因走私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缉私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9.本次招聘实行亲属关系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 4月16日15:00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苏州人才网( https://www.szrc.cn  )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海关缉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表: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3.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1日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海关缉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表: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役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驾照、个人征信报告(出具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以后),至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审核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可参加笔试。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及正式聘用后,在任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缉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民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录用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并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现场填报《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并在体能测评计分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必须现场提出。

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计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项目得分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评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录用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测成绩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体测成绩占3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体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绩均相同,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加试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指定方式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仅核查成绩录入、计算是否存在差错,不重新评判答题内容、测评表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员1: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报考人员进入下环节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完成考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被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层级化管理,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缉私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 66081301。

本简章由苏州海关缉私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081722(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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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海关缉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苏州海关缉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xlsx


来源网址:https://www.szrc.cn/#/notice/detail?id=635&newsType=2